時間:20170828(一) 地點:台南官田 

我是GB 5-84~~~ HIHI~~以下直接切入正題~~~

*帶身分證、手錶、郵局帳戶影本 (印章沒用到、不用帶照片)、徵集令正本、你需要的藥、健保卡、指甲剪

*2000~ (有買照片的話一張129、一套4張有送年曆是500元、洗衣費700)

 推薦你帶夾鏈袋、防水袋拿來裝衣服,退伍那天要穿的,怕發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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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於崇右技術學院 OK便利商店往外走的上坡上~

我吃的是咖哩飯(+雞腿肉) 40+20=60元~

飯的量超多的~吃不完Q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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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冠軍任務:

目前所在位置:崇右技術學院

目標:找到7-11便利商店~~ XDD (>>正常點啦!!!)

從男生宿舍走到山下,樓梯真TMD好長啊!!!Q口Q 還有陡坡~

我的直覺告訴我應該要走左邊,結果真的就有一家Q口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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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永遠記住,你的胳膊肘是你身上最強壯的地方。如果能用,一定要用。
(2.)如果強匪問你要錢包,不要遞給他。拿起錢包向遠處丟。一般情況下,他會對你的錢包比對你更有興趣。等他往那個方向轉的時候,你要向相反的方向拼命地跑。
(3) 強匪搶包的時候,你不要捨不得。你包裡再貴的東西都可以再買一次。但是你的生命買不來。
(4)強匪入家門搶東西,你最好不要廢話囉嗦。保持清醒。不要想和他說話分散他的注意力。他知道你想幹什麼。往往這樣會讓他更反感。也不要言語刺激,不要很多眼神接觸。總的來說,一般強匪入室搶劫,他只是求財,而且越快越好。可是如果你言語刺激或者不合作,那麼他就會用”他的方式”告訴你,現在是誰有主動權。
(5) 但是,如果你可以到你的陽臺,或者一切可以和外界聯繫的地方, 或者聽見門口有人等等,請你拿上所有能發聲的東西,大聲呼救。一般如果強匪發現有別人知道了他的行為,會匆忙離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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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有人選擇隱身,亦有人選擇承認。現於理大就讀會計及金融系的林達彬,中學時身處「恐同」氣氛甚重的男校,即使眼見暗戀他的同志被欺凌,身邊亦從無同志勇敢出櫃,故一直隱身。直至年前到英國交流,見識到歐洲諸國對同性戀的開放態度後,決定走出衣櫃,向身邊人大聲說「我是同性戀者」。

點頭之交同學抗拒

自幼已清楚自己性向的林達彬,有見中學同學經常取笑同性戀者,一直不敢出櫃。高中時,有同學於網上撰寫詩句表達對林的傾慕之情,引發其餘同學於班中重複朗讀詩句,及播放以同性戀為題的流行曲等,以此對暗戀林者作出精神上的欺凌。

眼見身邊同志被欺凌,林未敢出頭,繼續「藏身於衣櫃中」。升讀副學士後雖與男同學相戀,但雙方均礙於社會環境,未有出櫃的勇氣。直至升讀大學,並於去年9月前往英國交流,其間於歐陸諸國四處遊歷,盡見西方社會對同性戀群體的包容,驚覺「原來同志可於公眾場合親吻」。

親歷開放的文化,首遇勇敢出櫃的同志令林達彬立心出櫃。他稱﹕「當時決定先向一起到英國交流的女生出櫃試水溫,發現反應理想後便決定透過互聯網,向仍身處於香港的相熟男同學出櫃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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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港大讀法律的阿布(化名),雖然尚未正式「出櫃」,但一直勇於發聲爭取平等權利。他認為同志要被外界接納,要先勇於接納真正的自己。(李紹昌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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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港大讀法律的阿布(化名),雖然尚未正式「出櫃」,但一直勇於發聲爭取平等權利。他認為同志要被外界接納,要先勇於接納真正的自己。(李紹昌攝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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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理大就讀的同性戀男生林達彬,去年底正式「出櫃」。他獲邀受訪時,一口答應刊登真名及正面照片,並稱絕不擔心被人知道是同性戀者。(曾安迪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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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你們一位是女同志,一位是跨性(男跨女)。怎麼會在一起?

A:我在熱線認識筑紫時,就知道她是跨。因我是拉子,很能感同身受她不被接受的感受。之後我找機會鼓勵她,跟她說,我不覺得她的跨性是一項障礙。筑紫是雙性戀,偏愛女生,所以我們交往,沒什麼不合理。在一起不久,她到加拿大念書,遠距離,讓我們更需要彼此。我們會結婚,就跟異性戀為何要結婚一樣。一方面是我去年突然身體不適,那時她知道,就從加拿大趕回來,她認為把婚結一結,更能照顧我;其次是在身體性別上,我們可以合法結婚。我跟筑紫登記結婚後,心裡更有安全感,更緊密。 

Q:如何跟雙方的家人說明?

A:先是筑紫的媽很疑惑,覺得她幹嘛變成女生後,又愛上女生呢?筑紫從小單親,跟媽媽感情很好,她到2009年才決定變性,跟媽媽革命一段期間。
她媽媽要接受兒子跨性,又得面臨兒子跨性後愛上拉子,覺得好複雜。到2010年,她經由醫生確定為性別認同障礙,她媽媽願意試著了解何謂跨性別。筑紫很幸運,她媽媽後來還去蝶園(跨性團體)聽了3次演講,現在比較能接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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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,可以給我50 塊嗎?
一位爸爸,下班後回到家,已經很晚了很累、很煩.. 
他發現他五歲的小孩在門邊等他..
小孩問:「爸,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?」
爸爸說:「當然可以,什麼問題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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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久不見囉~

好久都沒發文了~

這是今年我第一篇發文喔~

不免俗的要先來許個願望~~

希望學測可以考好~ 想進戲劇系~ 可是以我現在的級分好像不太可能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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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為趙慕嵩生平最後著作《趙老大蹓狗記》(臺北大塊文化出版)中的一篇,道出動物對人的傻勁與深情

有天中午,來了三個客人,還有一隻黃金獵犬。客人結帳時對老闆說,這隻黃金獵犬打算留在奮起湖,不想帶回去了。他問對方,這麼好的狗怎麼捨得拋棄?對方說,吃得太多,養不起。

便當店老闆覺得這理由不成理由,一定是玩膩了,不想養了,因為黃金獵犬吃得再多,一天也不會超過半斤米,怎麼說是養不起?一定不想養了,就用養不起做理由。店老闆說,很多飼主都是這種心態,喜歡狗狗時,整天抱在手裏,不喜歡了就任意棄養,真是太狠心了。

三個客人付了便當錢,走出門去,那隻黃金獵犬哪裏曉得自己的命運,牠將成為被拋棄的狗狗,還緊緊跟在主人後面。

三個客人上到小路的停車場後,很快就上了休旅車,那條黃金獵犬原本是坐在後車廂,只要主人拉開行李蓋,牠就會跳上車,牠早就習慣了。但今天變了,便當店的老闆一直緊盯著這三人的動作,他們上了車、關上門,狗狗圍著車繞圈子,一副很緊張的樣子,牠吠著,牠必定說:「我要上車,我要上車,開門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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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為網路轉寄文章,極具參考價值 

幾年前,每次我講 "細胞奇航之旅"時,都會提到手機的致癌機制(嚴重干擾鈉、鉀離子進出細胞膜),強迫細胞排出錯誤的生產線,導致身體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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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其實很訝異,這一代五、六年級的父母還會和孩子關係疏離。因為我這一代人的父親,大多受日本教育,不會跟孩子溝通。我一輩子跟爸爸講的話不超過兩百句。因為他不知道要跟我們講什麼,我們怕他怕得要死,什麼也不敢跟他講。我爸過世之後,為拼湊他的人生要問好多人,他是平面的,那麼親近的人距離卻那麼遠。所以,我那時就跟太太說,我們要當兒子的朋友,像兄弟一樣沒大沒小,這樣他就不會怕你。也許這樣會比較好溝通,不會出問題。
那時我說,若是有一天兒子失戀了會跑回來抱著我們哭,那我們就成功了。果真,他國二、國三第一次失戀,晚上兩、三點跑來我房間抱著我痛哭,一方面覺得很心疼,一方面也很高興真的做到了。
我一直以為這一輩的父子關係應該都是這樣的。我的好朋友們,小野、柯一正、簡志忠(圓神出版社社長)都跟他們的孩子很好。直到有一天,我去一所很大的中學演講,有一千五百位國中生、五百位高中生。我講父親、講很多自己的歷程、兒子的笑話、窘老師……大家都聽得很開心。
後來有一個學生舉手說要問一個問題,他說:「我不曉得要跟爸媽講什麼話,我不敢。例如:我今天不舒服,說不想去上課,我爸就拿棍子打我。」他一講大家都笑了。我說,另外寫 email 回答你,結果忘記自己拿著麥克風,就把帳號說出來,結果兩個星期收到四百多封email,害我的電腦中毒。
這些孩子信中都在講父母親。「我數學不好,被爸爸罵得很慘,但我國文很好啊,他為何不稱讚我的國文?」或者,「爸媽很勢利,不准我跟我的朋友在一起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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